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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公告-人事室公告:轉知行政院「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」,修正名稱為「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-桃園市龜山區大坑國民小學-友善校園

/ 發佈者:人事主任許雯涵 / 發佈時間:2023-10-25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
一、行政院為積極提升各機關人員性別敏感度,於政策規劃關注性別平等議題、服務提供時能落實尊重及維護不同性別、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民眾權益,並擴大性平訓練實施範圍,充實相關課程內容引導各機關加強辦理,爰配合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加強關注不利處境者權益、性平三法修正確保落實性騷擾防治,以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(CEDAW)教育訓練計畫於本年實施屆滿等事由,通盤檢討修正旨揭計畫。
二、檢附原函、修正後「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」、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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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_4_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修正總說明.pdf
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修正總說明
96_5_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.pdf
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