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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公告-人事室公告:轉知勞動部修正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 則」,業經該部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-桃園市龜山區大坑國民小學-友善校園

/ 發佈者:人事主任許雯涵 / 發佈時間:2024-01-30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
一、轉知勞動部修正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 則」,業經該部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。

二、檢附原書函(含附件)供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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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9_1_1130117勞動部函.pdf
1130117勞動部函
359_2_1130123人事總處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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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9_3_1130129桃園市政府函.pdf
1130129桃園市政府函
359_4_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修正總說明.pdf
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修正總說明